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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 光明乳业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摘要

发布日期:2024-11-19 10:43    点击次数:154

(原标题:光明乳业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5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 2,777,697,072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3年度,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25,690,181元人民币。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2,092,423,440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4年 1-9月,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 24,121,971元人民币。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光明银宝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1.3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 5,270,403元人民币。2024年 9月 30日,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1亿元人民币。2024年 1-9月,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 3,150,889元人民币。关联借款由本公司及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过去 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明乳业”)于 2016年 8月、2018年 12月及 2021年12月与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光明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鉴于协议将于 2024年 12月 31日到期,公司拟与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2024年11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并通报监事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关系介绍: - 光明食品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光明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持有其 51%的股权,上海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持有其 39%的股权,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子公司。 - 光明食品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于存款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 40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光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 关于综合授信服务: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在光明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 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光明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乳业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光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本协议应于光明乳业、光明财务公司及光明食品集团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且自各方已各自履行必需的审批程序及取得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光明乳业股东大会批准订立本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根据公司章程应履行的其他审批手续)之日起成立。 - 各方同意,本协议成立后于 2025年 1月 1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25年 1月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 - 若本协议各方同意,并得到上交所的批准或豁免(如适用)及经光明乳业股东大会的批准,在符合上交所其他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本协议可以续期延长。每次续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 - 各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而给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该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协议中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 2,777,697,072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3年度,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25,690,181元人民币。 - 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有2,092,423,440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2024年 1-9月,本公司存放于光明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 24,121,971元人民币。 -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1.3亿元人民币。2023年度,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 5,270,403元人民币。 - 2024年 9月 30日,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余额为 1亿元人民币。2024年 1-9月,光明银宝乳业向光明财务公司的借款共发生利息费用 3,150,889元人民币。 - 关联借款由本公司及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 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过去 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 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人。经审议,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一致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 11月 1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委员 3人,实际参加表决委员 3人。经审议,同意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委员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4年11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审议,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陆琦锴先生回避表决,一致通过《关于签订的议案》,并通报监事会。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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